無照賣寵物 高市動保處開罰

 中廣新聞網 – 2014年5月1日 上午5:18

高雄一名男子冒用許可字號,在網路上刊廣告賣寵物。高雄市動保處將男子約談到案,查明無照經營寵物買賣的事實,先裁罰五萬元,後續還要追究無照繁殖寵物的責任。(林憲源報導)

高市動保處二月間接獲檢舉,追查三個月,查明住在高市左營區的江姓男子無照販賣寵物。江姓男子在網路上刊登廣告,表示專業培育鬆獅犬,經營販售犬隻、幼犬培育、養殖輔導,每隻鬆獅幼犬賣三萬五千元到五萬元不等,動保處查出過去三個月內,江姓男子賣出四十隻鬆獅幼犬,交易的地點涵蓋北中南各地,就算是金門的買家,他都搭機送過去。

不過,動保處查出,江姓男子冒用的許可字號是假的,他是無照從事寵物買賣。動物保護處葉坤松代理處長表示,必須持有「特定寵物業許可證」才能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犬隻繁殖、買賣或寄養,而且無論在何處進行廣告都要秀出「高雄市特寵業字第***號」字樣。江姓業者在網路上完全沒有透露地址,並且冒用許可證字號誤導民眾,知法犯法。

動保處先就無照販賣寵物的事實,初犯裁罰五萬元,再犯則可以罰最高二十五萬元,至於無照繁殖寵物的部份,動保處後續查明追究責任。

高市動保處呼籲市民,飼養寵物請優先「以認養取代購買」,認養寵物在高雄可以到壽山以及燕巢兩處寵物收容所。而如果要購買寵物,則要先確認店內是否懸掛效期限內的「特定寵物許可證」。

(圖片:等待認養 高市動保處提供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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